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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54/2021-00075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卫生、体育,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1-11
文号: 灌卫议复〔202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 复 吴海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扎实推进带量采购,看病就医“不再贵”。“看病贵”是多年来一直困扰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问题,也是医药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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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

 复

 

吴海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带量采购看病就医“不再贵”

“看病贵”是多年来一直困扰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问题,也是医药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带量采购就是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国家医保局2019年12月1日执行第一批带量采购,25个中标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8.61%;2020年4月1日执行第二批带量采购,32个中标品种价格平均降幅68.25%,最高降幅97.44%;2020年11月1日执行第三批带量采购,55 个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 53%,最高降幅 95%;2021年1月1日执行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均价1.3万元下降至700元,平均降幅达90%以上;江苏医保局2020年4月1日执行省第一批带量采购,11个品种平均降幅42%,最高降幅93%;国家组织惠民力度更大的第四、第五批带量采购正在筹划中,带量采购将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的一剂良药。

为了保障政策的落地,县医保局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带量采购工作,第一时间会同卫健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关于带量采购政策和重要意义的培训,主动深入医疗机构宣传带量采购惠民政策,消除群众对药品替代使用的顾虑;精心谋划各批次带量采购的报量、采购金额及数量确认、合同期签约、预付金拨付、清库备货、定期通报医疗机构采购进度,分析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配送企业按时供货;县纪委、卫健及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工作督导、约谈工作,全力保证带量采购在我县顺利落地,保障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二、不断完善各项医保政策。

一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从2019年起,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由400元调整为800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封顶线为900元,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定点村卫生室产生的门诊检查费、门诊用药等费用合规部分在支付限额内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85%、75%、65%,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提升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将乙类费用自理部分纳入合规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三是医疗救助待遇不断提高。扩大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0%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对救助对象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县户籍的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等群体,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75%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按100%比例给予救助。四是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000元降至7500元。各报销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保障范围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五是提高慢性病待遇。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5%,同时将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由500元降至200元。六是放宽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 3 个月(含)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 3 个月以上至 6 个月(含)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缴费 30 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差别化报销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合理有序就医格局。

一是住院报销比例差别化。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65%、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60%,市外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较市内降低20个百分点。二是住院起付标准差别化。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三是门诊报销差别化。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年度内最高可支付8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不开通普通门诊报销。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病人有序就医、理性就医,使参保人员住院流向更趋合理,规范就医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开展送医下乡活动

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到基层医院对口支援一年,通过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开展,增强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目标的实现。

目前已成立以县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医政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为保证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卫计委成立专项督导组,以暗访、重点督导、突击检查、电话查岗、考核评估等形式,对派驻人员在受援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医政科将组织对下派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职的支援医疗机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在督查中如发现2次或2次以上不在受援单位岗位人员,个人则延期或取消晋升资格,责任由其个人承担。我委表彰和奖励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先予以职称评聘;同时对执行不力的将督促落实和通报批评严格执行“晋升职称人员未完成支援任务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晋升职称”的规定。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